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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崔贞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29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崔贞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一类助学金名额

二类助学金名额

备注

1

经济管理学院

1个

3个

2

法学院

1个

2个

3

师范学院

1个

2个

4

体育学院

1个

2个

5

朝汉文学院

1个

3个

6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1个

2个

7

外国语学院

1个

2个

8

艺术学院

1个

2个

9

美术学院

1个

2个

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3个

8个

政治学专业5个名额

11

理学院

1个

2个

12

工学院

1个

3个

13

农学院

1个

2个

14

医学院

1个

3个

15

药学院

1个

2个

16

护理学院

1个

2个

注明: 

一类助学金:资助单次;

二类助学金:凡是符合评选要求,持续资助到本科毕业为止,如考上本校的研究生,持续资助到研究生毕业为止。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一类助学金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2019级、2018级、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4.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必修课无不及格;

5.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二)二类助学金: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4.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必修课无不及格;

5.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注明:各学院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不得少于50%。

三、助学金金额

一类助学金:5000元/人

二类助学金:30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29日-11月1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1月2日

3.学院公示时间:11月2日-11月4日;

4.学院上报材料:11月4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时间:11月5日;

6.校内公示时间:11月6日—11月12日。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佐证材料1份;

2.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3.申请表: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1份;

4.汇总表:由学院权限导出的汇总表名单,与佐证材料、成绩单和申请表的次序保持一致。

六、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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