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朴杰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最佳学术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及金额:
1、2018级、2019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根据朴杰教育发展基金的相关规定,朝鲜族占50%以上。结合各学院符合参评资格的朝鲜族总人数,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 院 |
名 额 |
民族要求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朝鲜族 |
法学院 |
1 |
朝鲜族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不限 |
师范学院 |
1 |
朝鲜族 |
体育学院 |
1 |
不限 |
朝汉文学院 |
1 |
朝鲜族 |
外国语学院 |
1 |
朝鲜族 |
艺术学院 |
1 |
不限 |
美术学院 |
1 |
不限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 |
朝鲜族 |
理学院 |
1 |
朝鲜族 |
工学院 |
1 |
不限 |
农学院 |
1 |
不限 |
医学院 |
1 |
朝鲜族 |
药学院 |
1 |
朝鲜族 |
护理学院 |
1 |
不限 |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
1 |
不限 |
融合学院 |
1 |
不限 |
3、金额:每人奖励2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2020年度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3、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4、家庭经济条件贫困(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无任何纪律处分。
三、上报材料:
1、朴杰教育发展基金-最佳学术奖申请表(附件1)、统计表(附件2)。附件1和2的电子版发送至ybugzb@163.com.
2、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需附封面)。
3、成绩单。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科推荐,推举出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参评候选人。
2、学院初评。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对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如无异议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工作部复审。学院提交初评名单和相关材料后,由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如无异议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基金会。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要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请各学院于5月8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因漏报或逾期不报的,不再补报。
附件:1.朴杰教育发展基金-最佳学术奖申请表
2.统计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