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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7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2021年度“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奖学金

1.名额分配

序号

学  院

名额

民族

1

经济管理学院

2个

朝鲜族占50%以上

2

朝汉文学院

2个

朝鲜族占50%以上

3

师范学院

1个

朝鲜族

4

法学院

1个


5

外国语学院

1个


6

艺术学院

2个

朝鲜族占50%以上

7

美术学院

1个

朝鲜族

8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个

朝鲜族

9

理学院

1个


10

工学院

2个

朝鲜族占50%以上

11

体育学院

1个


12

农学院

2个

朝鲜族占50%以上

13

医学院

2个

朝鲜族占50%以上

14

药学院

1个

朝鲜族

15

护理学院

1个

朝鲜族

16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1个


2.评选对象

2019级、2018级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学习成绩平均绩点为2.5(含2.5)以上,无挂科;

3.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4.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二)助学金

1.名额分配

序号

学  院

名额

民族

1

经济管理学院

3个(含1名专科生)

朝鲜族占50%以上

 

2

朝汉文学院

2个

3

师范学院

2个

4

法学院

2个

5

外国语学院

2个

6

艺术学院

2个

7

美术学院

2个

8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个

9

理学院

2个

10

工学院

2个

11

体育学院

2个

12

农学院

2个

13

医学院

2个

14

药学院

2个

15

护理学院

3个(含1名专科生)

16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2个

朝鲜族占50%以上

2.评选对象

2019级、2018级本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3.学习成绩平均绩点为2.5(含2.5)以上,无挂科;

4.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4.助学金金额

3000元/人

二、时间安排

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1.学生申请时间:4月27日-4月30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5月6日

3.学院公示时间:5月6日-5月8日

4.学院上报材料:5月8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时间:5月10日

6.校内公示时间:5月11日-5月17日

三、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1份;

2.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佐证材料1份(申请奖学金不需要上报);

4.汇总表:由学院权限导出的汇总表名单,与佐证材料、成绩单和申请表的次序保持一致。

四、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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