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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本专科生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09日 阅读次数: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校《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及《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2,3)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需在学工系统(或今日校园APP-我的大学-学工)上进行,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保证测评工作严谨有序。

三、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综合素质分数时间:9月9日-9月21日;

2.辅导员审核截止时间:9月21日;

3.学院学工办审核截止时间:9月21日;

4.学院公示时间:9月22日-9月24日;

5.学校审核时间:9月25日;

6.公示时间:9月26日-9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智育评估不包含辅修成绩。

2.因新冠疫情时期情况特殊,本次综合测评智育评估不包含2020-2021(2)缓考、重修成绩。

3.交换生须于9月22日前到教务处进行学分转换。

公费交换学生转换学分流程: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科提供的原始成绩单-专业主任签字-教务处教务科办理转换学分。

4.咨询

成绩单: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科2732070(外籍专家公寓楼207);转换学分咨询:教务处教务科2732074;其他: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2732486

附件1:《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

附件2:《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

附件3:《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教师版)》

附件5:《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学生版)》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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