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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崔贞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11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全日制研究生2021年度“崔贞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序号

一类名额

备注

1

学院

1个

少数民族学生

2

学院

1个

少数民族学生

注明:

一类助学金:资助单次;

二类助学金:凡是符合评选要求,持续资助到研究生毕业为止。

2020年已获助二类助学金的研究生共8名,均符合2021年参评资格,可持续进行资助。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类助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档案调入我校者);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5.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6.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三、助学金金额

一类助学金:50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11日-1012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013

3.学院公示时间:1013日-1015日;

4.学院上报材料:1018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时间:1019日;

6.校内公示时间:1020日—1026日。

五、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延边大学2021年度崔贞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佐证材料1份;

3.成绩单:加盖校研究生院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4.科研成果复印件

5.汇总表:申请表、佐证材料成绩单的次序保持一致。

六、其他

办公地点:资助科(成教楼205室)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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