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全日制研究生2021年度“崔贞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一类名额 |
备注 |
1 |
农学院 |
1个 |
少数民族学生 |
2 |
药学院 |
1个 |
少数民族学生 |
注明:
一类助学金:资助单次;
二类助学金:凡是符合评选要求,持续资助到研究生毕业为止。
2020年已获助二类助学金的研究生共8名,均符合2021年参评资格,可持续进行资助。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类助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档案调入我校者);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5.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6.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三、助学金金额
一类助学金:50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11日-10月12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0月13日;
3.学院公示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
4.学院上报材料:10月18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时间:10月19日;
6.校内公示时间:10月20日—10月26日。
五、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延边大学2021年度崔贞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佐证材料1份;
3.成绩单:加盖校研究生院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4.科研成果复印件;
5.汇总表:申请表、佐证材料和成绩单的次序保持一致。
六、其他
办公地点:资助科(成教楼205室)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