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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吉林银行民族人才发展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3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吉林银行民族人才发展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名额

1

经济管理学院

15名(本科生10名、硕士研究生5名)

2

朝汉文学院

本科生各1名

3

师范学院

4

法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6

艺术学院

7

美术学院

8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9

理学院

10

工学院

11

体育学院

12

农学院

13

医学院

14

药学院

15

护理学院

16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二、评选对象

2020级、2019级、2018级在校本科生及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三、 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必修课无不及格。

 (二)硕士研究生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三、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四、 申请及审核时间安排

(一) 申请流程

1.本科生: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http://portal.ybu.edu.cn),辅导员及学院审批。

2.硕士研究生:填写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吉林银行民族人才发展基金-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 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1月3日-11月4日 ;

2.辅导员、学院审批时间:11月5日 ;

3.学院公示时间:11月5日-11月9日;

4.学院上报材料时间:11月9日;

5.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批时间:11月10日 ;

6.校内公示时间:11月11日-11月17日。

五、学院上报材料

(一)成绩单

1.本科生:加盖校教务处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2.硕士研究生:加盖校研究生院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二)申请表、汇总表及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1.本科生: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纸质版1份、学院导出的汇总表纸质版1份;

2.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和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注: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将申请表、成绩单和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排序后,上报最终结果。

  六、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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