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吉林银行民族人才发展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15名(本科生10名、硕士研究生5名) |
2 |
朝汉文学院 |
本科生各1名 |
3 |
师范学院 |
4 |
法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6 |
艺术学院 |
7 |
美术学院 |
8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9 |
理学院 |
10 |
工学院 |
11 |
体育学院 |
12 |
农学院 |
13 |
医学院 |
14 |
药学院 |
15 |
护理学院 |
16 |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
二、评选对象
2020级、2019级、2018级在校本科生及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三、 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必修课无不及格。
(二)硕士研究生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三、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四、 申请及审核时间安排
(一) 申请流程
1.本科生: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http://portal.ybu.edu.cn),辅导员及学院审批。
2.硕士研究生:填写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吉林银行民族人才发展基金-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 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1月3日-11月4日 ;
2.辅导员、学院审批时间:11月5日 ;
3.学院公示时间:11月5日-11月9日;
4.学院上报材料时间:11月9日;
5.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批时间:11月10日 ;
6.校内公示时间:11月11日-11月17日。
五、学院上报材料
(一)成绩单
1.本科生: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2.硕士研究生:加盖校研究生院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二)申请表、汇总表及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1.本科生: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纸质版1份、学院导出的汇总表纸质版1份;
2.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和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注: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将申请表、成绩单和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排序后,上报最终结果。
六、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