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2]23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及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导思想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传达到每一名学生;
2.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审。各学院在组织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得随意增减名额,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3.本次评选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1);
4.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
二、申请条件及资助标准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且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2021-202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以上(含3.5)且无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7.2022级新生不列入本次国家奖学金参评范围。
(二)资助标准
8000元/生(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要求及流程
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见附件5)
(http://portal.ybu.edu.cn/)。
1.上传电子版《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注:《审批表》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3)进行填写并上传。
2.《审批表》需填写完整辅导员及学院推荐意见以及审核意见后与相关佐证材料压缩后一遍上传奖学金系统中(除了签名外所有填写项目需打字)。
四、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
2.《审批表》(纸质版)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1份。
以上学生审批表学院为单位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序后上报。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国家奖学金评定、审批、公示,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送到资助科(成教楼205室),电子版报送邮箱:1171907703@qq.com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6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0月7日
3.学院公示时间:10月8日-12日
4.学院上报材料:10月13日
5.学校审批时间:10月14日
6.校内公示时间:10月17日-21日
六、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奖学金申请使用手册(学生版)
6.学工奖学金使用手册(教师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