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资助方与我校的相关协议内容,现将2023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崔贞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注明:
二类助学金:凡是符合评选要求,持续资助到研究生毕业为止。
2021年已获助二类助学金的研究生共8名,2023年共有3名研究生符合参评资格,可持续进行资助。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二类助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全日制研究生2022级(档案调入我校者)。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4.学习成绩优异,必修课无挂科;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者;
6.无任何纪律处分。
注明:各学院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不得少于50%。
三、助学金金额
二类助学金:30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5月10日-5月11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5月12日;
3.学院公示时间:5月12日-5月16日;
4.学院上报材料:5月17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时间:5月18日;
6.校内公示时间:5月19日—5月25日。
五、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和汇总表:延边大学2023年度崔贞玉助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统计表(附件2)。附件1和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8141985@qq.com,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资助科;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佐证材料1份;
3.成绩单:加盖校研究生院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4.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需附封面)。
六、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2732560
联系人:黄一娜 梁爽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