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及金额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可重复申报。
6.除符合以上5点评选条件之外,仍需满足以下:
本(专)科生:在校期间平均绩点达到3.5以上且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10%(含10%)(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提交详细的事迹材料)。
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1)自然科学类研究生,须以延边大学名义(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在SCI、EI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须以延边大学名义(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学生申请要求
(一)本(专)科生: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学生在系统申请同时,下载并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简称评审表)(见附件3),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评审表》、论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首页、版权页(其中SCI论文可扫描首页)、EI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成绩单,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佐证材料。
(二)研究生:下载并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简称评审表)(见附件3),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评审表》、论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首页、版权页(其中SCI论文可扫描首页)、EI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成绩单,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佐证材料。
(三)填表说明:
1.《评审表》除签名外所有填写项目需打字;
2.《评审表》不可对页面、表格和字体设置进行调整,各栏目的篇幅需按栏内提示的要求书写;
3.《评审表》中的在读学历按“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选择填写;日期填写一律如“202205”的方式,起止日期填写一律如:“202209-202212”的方式;
4.《评审表》里“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按照国家级、省级、学校级顺序填写获奖内容,奖项名称要与证书一致。多次获得同一奖项,填写方式:“202109-202212”奖学金名称(次数)/颁布单位,颁布单位名称要与证书上的盖章一致。例如:202109-2022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次)/教育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5.《评审表》里“已经发表论文统计情况”项目中,论文需提供发表期刊封面、目录、首页、版权页(其中SCI论文可扫描首页)、EI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
注:论文的认证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进行,截止6月19日,将论文的材料报送资助科,逾期将不予受理认证事宜;
6.《评审表》里“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6月7日-9日;
2.辅导员、学院审核评审表及各类佐证材料:6月12日;
3.学院审批:6月13日;
4.学院公示:6月14日-16日;
5.学院报送材料:6月19日;
6.延边大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待定;
7.公布学校审批结果、学校公示:待定;
8.拟推荐候选人提交证明照(2寸蓝底)等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五、学院上报材料及要求
1.评审表: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每位候选人的电子版材料压缩包以学院+学历+姓名命名,其中包含《评审表》、教务处(研究生院)盖章成绩单、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5个文件夹,每项材料都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彩色的需提供彩色版)的扫描件PDF版,务必清晰。
2.汇总表:宝钢优秀学生奖汇总表(附件4)名单1份。汇总表中的各字段内容务必与《评审表》一致,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章后于6月19日报送至资助科(成教楼205);评审表等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8141985@qq.com。
六、注意事项
1.详读《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及《评审表》填表说明,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见附件2和3);
2.申请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见附件3)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参评学生评审材料,认真组织评选,按评审要求按时完成审核及推荐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七、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2732560
联系人:黄一娜 梁爽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会及宝钢教育奖介绍
附件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附件3: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附件4:宝钢优秀学生奖汇总表
附件5:网上申请奖学金操作指南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