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和《延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现对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如下预通知,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做好评审前期工作。
一、评审指导思想及评审条件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本专科:各学院成立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评等工作。
研究生: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评等工作。
评审要充分考虑研究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方面以及在学术道德、团队意识、科研实践方面的日常表现,并将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分数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所占比重为评选总分数的30%。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根据《延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二、申报材料要求
本专科:通过延边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各学院组织学生将《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交一份)(见附件1)和佐证材料(包括加盖校教务处章的正规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提前准备好等待正式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见附件3);
研究生:各学院组织学生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交一份)(见附件2)和佐证材料(包括加盖研究生院章的正规成绩单、根据各学院评审实施细则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等)提前准备好等待正式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见附件3)。
三、计划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7日
2.辅导员审批时间:待定
3.院系审批时间:待定
4.学院公示时间:待定
5.学校审批时间:待定
7.校内公示时间:待定
四、其他
资助科咨询电话:黄一娜 2732360
梁 爽2732560
附件1: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4:延边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5:延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