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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本专科生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1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客观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及《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2,3)的相关要求现就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综合测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测评对象

2019级-2023级全体本专科生

二、测评方式

1.学生登录综合信息门户-综合测评进行自测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学生登录今日校园APP--点击“我的大学”--搜索“移动综合测评”,进入应用后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时间:311-313日;

2.辅导员审核时间:314日;

3.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315日;

4.学院公示时间:316-318日;

5.学校审核时间:319-320日;

6.公示时间:321-325日;

四、注意事项

1.智育评估不包含辅修成绩。

2.交换生须于311日前到教务处进行学分转换确认成绩

交换留学学生转换学分流程: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科提供的原始成绩单-专业主任签字-教务处教务科办理转换学分。

3.咨询

成绩单: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2732497、2732070(外国专家楼206室、207室);

转换学分咨询:各学院教务办(或专业主任)

其他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2733027,2732486

附件1:《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

附件2:《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

附件3:《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教师版)》

附件5:《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学生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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