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延边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延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启动延边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本专科生勤工助学校内职能部门岗位招聘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
本专科生在3月11日-3月13日期间,按照各职能部门岗位招聘要求(附件1),可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勤工助学栏目进行申请(附件2),并打印2份《延边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应聘学生须加入延大勤助群QQ:811892873。
(二)学校面试
延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学生进行第一次面试,结果将于3月15日前在延大勤助QQ群内公布。面试合格者持申请表到用工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
1.延吉校区:于3月14日17:00持申请表到“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位于学校三食堂一层)进行面试,提前15分钟到场;
2.珲春校区:于3月14日前与吕老师联系,联系方式为0433-8172072,持申请表进行面试。
(三)用工部门面试
第一次面试合格学生持申请表与用工部门负责老师进行第二次面试。合格者于3月18日前将带有用工部门负责老师意见及签字的申请表交回延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科(成教楼205室),并在用工部门提出的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延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科联系。
三、注意事项
1.勤工助学活动只在课余时间进行,对违者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校纪校规进行教育和处理;
2.勤工助学学生因故不能正常上岗,须事先向用人部门请假;中途因故要停止勤工助学活动,需提前1周向用工部门提出辞职申请,并到延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对于擅自离岗学生,扣发当月工资,且此后不受理该生其他任何勤工助学申请;
3.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4.勤工助学由延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和管理。学生私自在校外兼职的行为,不在《延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之列。
咨询电话:2732560
联系人:黄一娜
延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