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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录入回执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20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组织收集本学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范围

1.2024级新生(本科生少数民族预科生)

2.其他年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助学贷款回执单

回执单类型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版扫描件或图片格式,要求清晰);

2.其他银行助学贷款(如黑龙江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或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

3.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说明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

   该回执单标题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请该类贷款学生按照样本,在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交至本学院负责人处各学院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操作说明(见附件1)进行录入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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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银行或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

该类贷款回执单无固定标题。请各学院收齐该类贷款学生回执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资助科签字盖章后,返还给学生自行录入回执

3.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

该回执单标题为中国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请各学院收齐该类贷款学生回执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资助科,由学校统一进行回执。

三、学院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国家开发银行回执录入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5日止完成已办理贷款的所有学生的回执录入工作。

(二)报送材料、时间及方式

1.2024年9月26日止,报送《2024-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注:已办理贷款的所有学生名单及信息

2.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资助科(成教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18535426@qq.com。

3.其他银行或信用社或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须在回执单上要求的回执截止日期前(至少提前一周)报送至资助科。

(三)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指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若逾期则学生无法获得助学贷款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资助科。学生回执单留存在学院,待本年度贷款发放之后销毁。

咨询联系人:黄一娜

咨询电话:0433-2732360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操作说明(学院版)

2.2024-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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