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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调课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09月16日 阅读次数:

延边大学调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秩序,根据《延边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修订)》,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所有课程须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表一经排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故确需调课的,须履行调课审批手续。

第三条 调课是指课程因故未按课程表排定的任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或课程进度开展教学活动,包括调课、停课、代课、补课。

第二章  调课

第四条 以下情况允许申请调课:

1.任课教师确因重要公务需调整上课时间的;

2.任课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请假而无法上课的;

3.因学生参加全校性重要活动需临时调整的;

4.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临时调整的。

第五条 以下情况不允许调课:

1.开学第一周及开课第一周的课程;

2.教师兼任校内外讲座、培训、参加各类活动等影响授课的;

3.教师上课当天提出申请的;

4.教师申请的调课时间与学生其他课程安排冲突的。

第六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学校统一安排活动而引起的调课,按学校发布的文件或通知执行。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任课教师的调课次数。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一学期内办理调课手续不得超过2次。调课2次以上,须由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提交申请、学院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三章  调课办理流程

第八条 凡经学院核准的调课事宜,需提前进行审核备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任课教师填写《调课申请表》(详见附录),经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办理调课手续。或登录“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jwxt.ybu.edu.cn”,点击“个人课表信息-我的课表-个人调课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程序提交。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两天办理完成调课手续。

2.任课教师办理调课手续后,由本人通知授课对象,告知调课原因和补课相关事宜。

3.因突发事件,任课教师无法提前办理调课手续的,应及时向教学单位教务部门提出申请,由教学单位教务部门及时通知授课对象并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需在当次课程教学结束一周内补办调课手续。

第九条 任课教师不得以讨论课、习题课等形式变相停课,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减少授课学时。

第四章  调课结果处理

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管理教师调课,严格把关审批程序。未经许可擅自调课者,一经查出,按《延边大学教学事故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任课教师在教学期间不得随意停课。连续停课8学时(含)以上的课程,须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安排代课教师,并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定期公布各教学单位的调课情况,并作为学院、专业考评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录:调课申请表



附录

20  -20  学期调课申请表

学院: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课程性质


学时学分


任课教师

姓名及职称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机:

原上课

时间、地点

 日 星期  (第  教学周);第  节~  节;

原上课地点:

调课

时间、地点

 日 星期  (第  教学周);第  节~  节;

调课后上课地点:

补课说明


申请

调课

理由

□ 因病     (附医院证明)

□ 会议/公差(附相关通知或证明材料)

□ 其他理由 (附相关证明):



任课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专业(教研室)意见



主任(签字):

  月   日

学院

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学院盖章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月     日

注:任课教师提前2天提交此表,或登录“教学一体化服务http://jwxt.ybu.edu.cn)”按流程填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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