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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仪器设备清理清查工作方案
2015年11月16日 阅读次数:

根据《延边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对仪器设备全面有效监控,在2011年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结合仪器设备现状,特制定2015年仪器设备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的目的
掌握学校仪器设备实际状况,强化仪器设备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盘活校内仪器设备资产,确保仪器设备资产的真实、有效、完整。
二、组织机构
2015年仪器设备清查工作设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秀吉
副组长:许家丛
成员:玄震宇、李清姬、咸顺姬、朴英爱、金国民、各学院(部门)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自查阶段( 6月9日 — 7月15日)
(1)贴标签工作。清查中发现许多仪器设备(家具)没有贴标签或标签老化的现象,所有仪器设备(家具)标签必须整齐美观的贴在醒目的位置。本次贴标签工作将以前所有的老标签全部更换为新的条形码标签(新标签可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打印)。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帐、卡、物、存放地、使用人,对照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家具管理系统进行实物清点,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2)账、卡、物等信息核对整改工作。要整改使用人与实际不一致,有帐无物、有物无帐等现象,实现帐、卡、物相符。信息核对工作的重点是退休人员、调离人员、校内调动人员等。
(3)系统信息调整工作。仪器设备(家具)系统信息与仪器设备(家具)实际状况不相符(使用人等信息),按照实际规范,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调整信息库,做到信息与实际一致。
(4)设备的调帐、并帐工作。因学校(机构)拆分、合并与人员调整等原因未及时将管理信息调整到位的,相关单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理处提出调帐、并帐报告,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准后进行调帐、并帐。
在清查工作中,对出现有帐无物与有物无账的仪器设备,各单位要查明原因,并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设备的签字确认工作。各单位所有仪器设备(家具)清查核实、管理系统信息调整完毕,经现使用人对各自名下的设备以及部门主管领导与第一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于7月12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2、检查、验收阶段 ( 7月16日 — 11月30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学院(部门)在自查基础上,检查帐、卡、物相一致问题(时间另行通知),对清查不彻底、不到位的,督促整改,直至达标。整改、检查的结果学校将以简报的形式在信息门户网站公布。
3、总结阶段( 12月 1日 — 12月10日)
清理清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单位要对本次整改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固定资产清册、整改报告,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形成全校设备资产整改工作报告报学校审核。
四、整改的原则和要求
(一)原则
1、“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设备帐目在谁的名下由谁负责(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使用权与管理权统一。
2、全面彻底的原则。全校的仪器设备及家具资产,全部纳入本次清查的范围。
3、实事求是的原则。设备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设备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帐卡物相符。
(二)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清查小组,领导亲自负责,具体落实到人,并将具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于2015年6月12日前报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确保本次设备管理整改清查工作到位。
2、组织本单位员工认真学习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强化仪器设备管理意识。
3、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的问题与不足,此次清查结果作为今后仪器设备投入标准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李清姬:仪器设备管理系统负责人 电话:2732439
Email:qjli@ybu.edu.cn
咸顺姬:家具管理系统负责人 电话:2732439
Email:sjxian@ybu.edu.cn
监督电话:273208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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