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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16日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http://162.105.205.175/jsp/index/detail.jsp?l=1&d=24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教高厅函[2015]31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待省教育厅下达文件后通知。
   三、遴选程序和依据
   1.由学院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遴选的标准和依据为教高厅函[2015]31号文件精神及其它有关文件要求。
   请相关学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朴英爱
联系电话:273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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