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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关于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3年10月15日 阅读次数:

延边大学关于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为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精神,制定我校2014年推免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推免生工作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2014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全校推荐、接收工作的标准及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全校推免生各项工作。

2、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分两个部分,一个是推荐工作分组,另一个是接收工作分组。推荐工作分组由各专业主任组成,接收工作分组由各学科主任组成。推荐工作分组负责制订本院推荐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专业推荐小组进行相应推荐工作。接收工作分组负责制订本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各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推荐小组,组长由专业主任担任。各学科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主任担任。推荐小组和复试小组在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各项推免生工作。

二、推荐

1、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2、推荐程序

各专业推荐工作小组按规定时间接收本专业学生的申请,申请

人应填写《延边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根据推荐标准各专业推荐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并向所在学院上报拟推荐名单及申请表。

经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并报送至研究生院,接收材料时间截至 9月23止,过期不再受理。(申请表一份留学院存档)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严格审核并公布取得推荐资格(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可于925日在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3、推荐基本条件

延边大学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独立学院、成教、自

考、专升本及第二学历学生)。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

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舞弊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

录。

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纪录。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

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

在校期间以延边大学名义在体育、艺术领域曾做出特殊贡献者

可优先推荐。

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 ;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日语);学分绩点在2.5以上;现不得有不及格科目或专业课曾有过不及格记录。

推荐到外校学生需达到申请条件1-7以外,学习成绩排名应该在本专业前20%,通过英语国家六级或日语国际一级,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且现不得有不及格科目或曾有过不及格记录。获得我校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后,以学院为单位自行联系推荐工作,注意察看对方院校接收推免生通知公告(接收专业和申请时间、面试时间)。推免资格证明由我院开具,持推免资格证明到接收学校参加复试。

三、接收

1、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式和录取。

2、复试

推免生复试采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

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要统一。

复试名单:复试名单925日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复试时间:2013928

复试地点:复试具体地点、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923日前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学位科。

9月29上报复试结果。

10月8-10月21进行网上公示,举报电话:2732079

10月22由研究生院组织通过公示的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提供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3、录取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不予录取。

大学本科第四学年(医学第五学年)度有不及格科目不予录取。

大学本科第四学年有违法违纪情况不予录取。

四、名额分配

我校2014年推免生名额原则上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各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根据学科需要自行分配所属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名额,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管理与监督

1各学院要加强本单位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公平透明的评价体系、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案,要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着重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进行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2、各学院要加强对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凡是推免生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附件:延边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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