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芙蓉奖学金”选拔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学院:
体育学院(1名)、人文学院(1名)、美术学院(1名)。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朝鲜族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学分绩点2.6以上;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家庭经济困难(优先);
5、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四、奖学金金额
300美金/每人,毕业为止
五、上报材料
“芙蓉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采取学生自愿申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的办法进行。
2、各院学工办要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申报材料,校学生处将取消评选资格。
3、各院在获奖学金学生名单上报校学生处审核前,必须首先在班或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请各学院7月24日下班之前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学生处管理科审核,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延边大学学生处
二0一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