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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10月30日 阅读次数:

延边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并通过延边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ybu.edu.cn/)向社会公布。报告内容包括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3-2732059。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2015学年度,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清单》要求和吉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大力强化督促检查,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全校广大师生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依法治校,提升了办学水平,为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本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严格按照《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加以推进。同时,由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坚持推行校长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司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是在充分发挥我校信息公开网站和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公正、高效”的信息公开优势的基础上,开通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学生圈,编制《延边大学年鉴》,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突出重点内容,优化公开层次,面向不同群体,着力提升公开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是持续推进关于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招生、人事、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4-2015学年度,学校通过延边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323条。通过延边大学主页发布通知公告、新闻251条。通过校园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3797条,其中招生就业类信息128条,研究生与学位教育类信息113条,本(专)科教学类信息219条,科研管理类信息93条,学团工作类信息232条,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类信息261条,国际交流与合作类信息35条,财务管理类信息21条,后勤服务类信息48条,党风廉政建设类信息44条,各学院动态信息1672条。通过校报发布消息197条,通过校园广播发布消息2090条,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处理答复问题49件,对外公开的视频新闻77条。另外,学校还通过学院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发布信息4624条。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736条。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发布招生就业信息、人员招聘信息和招标信息多项。

(二)本年度落实教育部《清单》情况

学校将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通过多种渠道,认真落实教育部2014年7月末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相关事项公开情况如下: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59)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已在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和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延边大学章程》在依法治校专栏和信息公开网发布。学校已出台规章制度通过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广泛讨论学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工会报告。相关制度及报告均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并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延边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在信息公开网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通过信息公开网和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发布。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60)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在招生简章及延边大学招生网、延边大学招生办官方微信平台和信息公开网公开,同时在各省级招办编印的报考指南上向社会公布。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我校无保送、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在延边大学招生网、信息公开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公布。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在延边大学招生网和信息公开网公开,录取信息也可通过吉林省招生办的官方网站查询。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招生咨询期间开通对外咨询电话和对内咨询电话,同时开通本专科招生咨询QQ群和延边大学招生办官方微信平台。2014-2015学年度,无新生资格举报问题。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印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并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公开。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并开通招生咨询电话。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61)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通过报账员QQ群,给报账员定期发布国家和学校最新财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预算经费分配和使用管理规定等,以方便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开通《延边大学财务信息系统》,实现统一核算、数据共享、信息制约和财务监督等重要功能,实时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缴费情况等财务信息,建立了互动监督机制。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在学校教育基金会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对延边大学出版社和延边大学建筑设计院等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及国有资产增值情况进行公开。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和延边日报等媒体发布相关招投标信息。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通过教代会讨论,以学校文件形式发布,并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通过教代会发布,并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表明收费标准,并在信息公开网中发布各类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收费过程中,按规定对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减免学费或退费等情况进行公示。并开通学生学杂费查询系统,给学生实时公开学杂费交费、退费、欠费情况,保证学生收费信息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62)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我校校级领导干部无社会兼职情况。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公开。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中层干部招聘、考察人选公示以及干部任免等信息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人员招聘信息及面试成绩在学校主页、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和吉林省人社厅网站公开。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针对教职工在劳资方面的争议,由学校工会和人事处等部门公布和依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解决和回复,相关情况在学校确定范围内公开。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63)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每年由教务处和人事处对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发布。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通过招生简章、延边大学招生网及信息公开网公开。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在信息公开网公开,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注明,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处网站公开。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相关数据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发布,并在信息公开网和校内综合信息网站公开。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通过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延边大学就业网公开最新就业政策和各类招聘信息。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相关信息在每年召开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公开,部分项目在延边大学就业网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编制了《延边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由教育部统一予以公布。届时将在延边大学就业网主页、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布。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暂无系统的年度报告,相关教学单位年度总结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公开。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过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64)

(36)学籍管理办法:在新生报到时印发给学生的《延边大学学生手册》中公开,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教务处网站的规章制度栏中发布。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在《延边大学学生手册》中公开;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情况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上公示。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在《延边大学学生手册》中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

(39)学生申诉办法:在《延边大学学生手册》中公开,在《延边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中有明确解释。同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65)

(40)学风建设机构: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延边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布了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41)学术规范制度: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了《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和《延边大学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实施办法》。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在信息公开网公开了《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延边大学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实施办法》和《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及处理办法》等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66)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以《延边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形式,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并编入《延边大学研究生手册》。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并编入《延边大学研究生手册》。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开。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学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组织专家论证,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公示。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67)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在学校主页、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0.其他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index.php?id=168)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我校暂无巡视组进驻。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并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信息公开网除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50条内容外,还向社会公布校长办公会议纪要13条,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校内外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因此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等情况。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较为完善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运行情况的知情权。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信息泄密等情况。本年度,书记校长信箱除1封咨询类信件直接回复外,均转给职能部分妥善处理,反馈情况较好。校情发布会、微信平台和校园BBS答疑等多次受到师生的好评。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

(一)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常态化。

2014-2015学年度,学校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加大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对开展该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全面开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成为常态。

(二)关注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

2014-2015学年度,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不断加强财务、物资、基建、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程度。深化财务信息公开,规范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发布。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校长办公会议纪要,让师生员工了解学校重大决策。

(三)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2014-2015学年度,学校在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校情发布会、网站、校报、广播、书记校长信箱、手机短信、意见箱、公告栏等传统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开通官方微信平台、《延边大学年鉴》等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对已建信息公开网内容进行调整,网站除涵盖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还增加“校长办公会议”和“通知公告”栏目。修改后的延边大学信息公开网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有序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但是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各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过程中“重结果公开,轻过程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

(一)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学校将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宣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完善高校治理结构,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重要意义。继续组织各部门信息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加大信息公开深度,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物资、基建、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度。深化财务信息公开,规范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发布。除注重结果公开、程序公开外,更加注重过程公开,及时公布“正在研究、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三)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探索信息公开途径。

学校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平台建设、网页调整、增加栏目等形式,不断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围绕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院系重要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延 边 大 学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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