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法规与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
信息公开申请表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领导小组
信息公开办公室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
信息公开意见箱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 信息公开 人事师资 岗位管理信息 正文

延边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2016年07月08日 阅读次数:

延边大学首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延边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岗位设置

第二条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岗位名称及等级

(一)学校设岗的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包括:管理研究、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档案、医疗卫生、会计审计经济、出版、幼教等八个系列。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十个等级,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以上统称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结合学校实际,管理研究、图书档案、医疗卫生、出版系列最高岗位等级设置为四级;实验、工程、会计审计经济、幼教系列最高岗位等级设置为五级。各系列岗位适用人员如下:

1.管理研究系列岗位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实验技术系列岗位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辅助部门专职从事实验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3.工程技术系列岗位适用于在教育教学辅助部门中从事工程技术开发、技术管理的人员;

4.图书、档案系列岗位适用于从事图书资料、档案的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5.医疗卫生系列岗位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各类人员;

6.会计、审计、经济系列岗位适用于从事会计、审计、经济的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

7.出版系列岗位适用于从事出版编辑科学研究和管理的各类人员;

8.幼教系列岗位适用于从事幼儿教学研究人员。

第四条 岗位设置比例

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数量由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下达。首次聘用五级、六级、七级的指数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指数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的指数比例为5:5。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高级岗位主持本领域科研工作和指导本专业建设;根据本领域最新发展,解决本领域涉及的重大、重要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跨部门、跨专业的综合性业务工作(工程、改革或调研等);负责制订本专业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指导中级、初级岗位人员工作。

第六条 中级岗位独立承担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提出有建设性的见解或解决办法;积极钻研业务,联系本职工作实际,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指导初级岗位人员工作。

第七条 初级岗位服从工作安排;独立承担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在指导下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业务报告。各级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依据具体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三章 岗位聘用条件

第八条 基本条件

(一)正高级岗位(四级岗位):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领域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技术成果;具有培养和指导本级以下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二)副高级岗位(五、六、七级岗位):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本领域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技术成果;具有培养和指导本级以下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三)中级岗位(八、九、十级岗位):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指导本级以下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四)初级岗位(十一、十二、十三级岗位):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第十条 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第十一条 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直接聘用条件

任副高级职务15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评审聘用条件

1、任副高级职务1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任一项;

2、任副高级职务9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任二项;(要求跨类)

3、任副高级职务6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任三项。(要求跨类)

第十二条 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直接聘用条件

任副高级职务1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评审聘用条件

1、任副高级职务9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任一项;

2、任副高级职务6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任二项;(要求跨类)

分类

项目序号

评审条件

奖项类(符合条件之一)

1

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五);

2

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五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一);

3

地厅级及以上科研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一);

4

吉林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

5

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以上指导教师奖。

项目类

(符合条件之一)

1

国家科技计划(973计划、863计划)项目研究人员(个人排名前五);

2

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以上项目研究人员(个人排名前四);

3

地厅级及以上本专业领域研究项目(个人排名前三);

4

本专业领域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5

横向项目且扣除合作单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后研究经费在5

万-15万之间的横向课题负责人(与本人现从事的学科一致);

6

主持完成两项及以上实验装置研制应用或其他资源配置方案总

体设计、开发和推广应用(学术委员会认定);

成果类(符合条件之一)

1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本行业

省级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2

本专业领域论著或教材1部(副主编以上)(学术委员会认定);

3

获国内外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二)、实用新型专利(个人排名

前一);

荣誉类

1

获得本行业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 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任副高级职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第十四条 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 任中级职务10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任一项;

(二)任中级职务7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任二项;(要求跨类)

第十五条 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任中级职务8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任一项;

(二)任中级职务5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任二项;(要求跨类)

分类

项目序号

评审条件

奖项类(符合条件之一)

1

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八);

2

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前六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四),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3

地厅级及以上科研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4

吉林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

5

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以上指导教师奖。

项目类

(符合条件之一)

1

国家科技计划(973计划、863计划)项目研究人员(个人排名前八);

2

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以上项目研究人

员(个人排名前五);

3

地厅级及以上本专业领域研究项目(个人排名前三);

4

本专业领域校级科研项目研究人员(个人排名前二);

5

横向项目且扣除合作单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后研究经费在5

万-15万之间的横向课题负责人(与本人现从事的学科一致);

6

主持完成一项及以上实验装置研制应用或其他资源配置方案总

体设计、开发和推广应用(学术委员会认定);

成果类(符合条件之一)

1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一篇以上或本行业

省级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2

本专业领域论著或教材1部(副主编)(学术委员会认定);

3

获国内外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三)、实用新型专利(个人排名

前二)

荣誉类

1

获得本行业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 十级岗位聘用条件

具有中级职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第十七条 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任初级职务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任现职以来至少在省级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以上。

以上。

第十八条 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任初级职务1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第四章 岗位聘用

第十九条 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审组,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拟聘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议。

第二十条 聘用流程

(一)岗位聘用流程

①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岗位及基本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等事项。

②个人申报。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填报相应的申报表,同时向本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③部门审核推荐。各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汇总材料,将相应的汇总表、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学校。

④学校评审。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审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票决,将结果提交学校人事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公示。

(二)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聘用流程

①部门审查。各部门对未聘任至本层级高等级岗位和初级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填写《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申报汇总表》,报学校。

②学校审定。学校统一审核,并将拟聘人选提交学校人事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签订聘用合同。学校按规定程序将拟聘人选上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审批通过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延边大学 版权所有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