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组织收集2023-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范围
1.2023级新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本专科生、研究生)
2.其他年级学生(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助学贷款回执单
(一)回执单类型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电子版扫描件或图片格式,要求清晰);
2.其他银行助学贷款(如黑龙江国家助学贷款、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或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说明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单
该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单标题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请学生按照样本在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之后上交到本学院学工办。待学院收齐回执单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https://zxdk.cdb.com.cn),按照回执录入要求统一在网上进行回执录入(回执录入操作说明见附件1)。
2.其他银行或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
该类助学贷款回执单无固定标题。该类回执单,扫描件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收齐,统一报送至资助科签字盖章后,返还给学生自行录入回执。
三、学院上报材料及要求
1.国开行回执录入截止时间:
本专科新生:2023年9月4日
本专科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研究生(新生+老生):2023年9月25日
2.报送材料:《延边大学2023-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含国开行和其他银行助学贷款;
3.报送时间:
本专科新生:2023年9月4日下午16:00前
本专科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研究生(新生+老生):2023年9月25日下午16:00前
纸质版报送至资助科(成教楼205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8141985@qq.com。
4.其他要求: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若逾期学生则无法获得助学贷款。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资助科。学生回执单留存在学院,待本年度贷款发放之后销毁。
咨询联系人:黄一娜 梁爽
咨询电话:2732360 2732560
附件1:学院生源信用地助学贷款(国开行)回执录入操作说明
附件2:延边大学2023-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