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法规与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
信息公开申请表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领导小组
信息公开办公室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
信息公开意见箱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 信息公开 基本信息 章程规章制度 教务管理 正文

延边大学文科创新班—德海班学生选拔细则
2021年08月31日 阅读次数:

延边大学

文科创新班—德海班学生选拔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延边大学文科创新班—德海班(以下简称“德海班”)学生选拔工作,根据《延边大学文科创新班—德海班实施方案》(延大校发[2019]144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德海班学生来源于朝汉文学院朝鲜语言文学与新闻传播学类(朝鲜语言文学、新闻学)、朝鲜语、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在校生,班级规模为25人左右。

第二章 选拔原则

第三条 德海班选拔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第三章 选拔条件

第四条 选拔条件。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素质良好;外语水平优异;心理素质强。

第五条 选拔范围。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满分值的60%,均有资格报名。德海班招收朝鲜族与非朝鲜族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六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各专业(类)高考各省区排名第一者。

第四章 选拔流程

     第七条 报名。新生报到前后一周为在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德海班招生简章》为准)。《德海班招生简章》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给朝汉文学院新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报到前在线填写并提交《德海班学生申请表》。名单由德海班筹备与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德海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送德海班领导小组进行审议。

第八条 笔试。一般在新生报 到后的第一周周末进行。笔试采取命题作文、评论等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九条 面试。一般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二周周末进行。笔试结束后选50-60人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主要为个人陈述、命题演讲、评委提问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第十条 综合素养测评。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参加综合素养测评,综合素养测评包括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外语水平等。综合素养成绩不纳入最终成绩的计算,但综合素养测评单项成绩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公示。所有考试结束后,德海班领导小组根据最终成绩评定结果(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和专业分布情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获得德海班入学资格的学生,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者,回原专业学习,空出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等额增补。

(一)选拔当年的公示期内申请退出者,其空出的名额在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中进行增补,补选的主要依据为选拔考试的最终成绩。

(二)非选拔当年的公示期内申请退出者,其空出的名额原则上在退出学生所在年级和专业内进行等额增补。

(三)补选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

1.学生可以自行报名,也可以由所属专业推荐。

2.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20%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3.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外语四、六级(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以上)者优先。

4.补选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个人陈述、评委提问等。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德海班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团队。

5.德海班领导小组根据面试结果,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原则上补选时间为大学第一学年。

第十三条 考官。由德海班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笔试、面试及综合素养测评考官团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德海班筹备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延边大学 版权所有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