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学生修改或变更学籍身份信息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高
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
变更学籍身份信息工作的通知》(吉教学〔2018〕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延边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身份信息指省级招生部门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
的考生录取数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修改或变更学籍身份信息应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并且能够提供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材料。
(二)学籍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间属于在校期间的,受理申请;不属于在校期间的,不予受理。身份信息发生变化
时间以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明确的修改或变更时间为准。
(三)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再受理身份信息修改或变更事宜。属于学历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经
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或变更。
三、办理程序
(一)学籍学历身份信息修改或变更须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他人不得代为办理。
(二)姓名和身份证号均修改或变更的,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办理。本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合格后,
通过学信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省教育厅留
存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平台上予以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复审不合格者,将相关材料退回学校并在平台
上退回提交的申请。
(三)姓名和身份证号仅其中一项发生修改或变更的,由学校审核办理。
1.申请修改或变更姓名的,由学校审核相关佐证材料,合格后在平台上更改,并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存档。
2.申请修改或变更身份证号的,分三种情况办理:
(1)不涉及省份和出生日期信息变化的。由学校审核后,在平台上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对相关佐
证材料进行存档。
(2)出生日期信息变化的。属于录取数据有误,由学校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
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至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
(3)省份信息变化的。首先排除信息变化是否涉及到高考中的违规行为,必要时学校需要联系生源所在地省级招
生部门协助核查并出具意见(内容应写明有无高考违规行为),根据意见办理。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含申请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事由、需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具体项、修改或变更前的信息和修
改或变更后的信息对比、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等。
(二)证件
提交修改或变更信息前后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佐证材料
1.申请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2.修改或变更姓名。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修改或变更证明,内容应包含现用名、曾用名、身份证号和修改或变
更时间等。
3.修改或变更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不涉及省份和出生日期信息变化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修改或变
更证明;身份证号涉及省份或出生日期信息变化的,除公安部门的证明外,还需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协查结
果等材料(是否违背国家招生政策变更了身份证号的省份信息)。
4.修改或变更民族。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民族修改或变更证明和户籍所在省及其下辖市以上民族管理部门开具的
证明(证明应含经办人姓名、办公电话,以便核查)。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