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各类教育考试和评审
相关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考试和评审经费开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类教育考试和评审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吉财教〔2017〕32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或社会服务需要承接(担)的各类教育考试和对内外评审活动。
主要包括:
1.服务类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韩国语等级考试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类考试。
2.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体育类专业测试及其他普通高校招生类考试。
3.研究生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初复试考试、博士研究生初复试考试。(不含命题费和评卷费)
4.各类评审:职称评审、人才招聘以及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各类对内外评审。
第三条 各项业务由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相关费用开支标准:
(一)命题费
根据考试类型、难易程度、试卷长度不同,分为三个层次的开支标准。
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研究生考试每套试题费标准不超过3000元。
2.外语、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每套试题费标准不超过3500元。
3.其他各类考试,根据类型、难易程度及考试时间确定发放标准,每套试题费标准不超过1000元。
4.审题、翻译、校对、监印、题库测试费各不高于每套300元。
(二)评卷费
根据考试类型、难易程度、题型不同,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费用开支标准。
1.客观题评卷每份不高于2元。
2.主观题,研究生考试评卷及外语口语考试每份不高于10元,其他各类考试评卷不高于5元。
(三)专家评审费
根据各类评审项目的评审业务量、管理要求和聘请评审专家的职级不同,分为三个层次发放标准:
1.院士、外籍专家每人每天不高于3000元;
2.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长江、杰青、千人、万人等)每人每天不高于1500元;
3.其他专家每人每天不高于800元。
(四)工作人员补助
(一)各类考试和评审项目在考试报名、材料审核、监考巡考、专业评审、试卷扫描及评阅、招生录取、统计分析、场地秩序维护、试卷押送、信息服务等工作中,针对不同类型人员及工作性质确定补助标准。
1.外聘人员每人每天补助不高于200元,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增加一倍。
2.外聘面试主考官和专业面试考官,每人每天补助不高于500元。
3.各类考试和评审归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参加以上工作,每人每天补助不高于500元。
4.工作人员(含归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期间伙食补助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伙食补助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并填报各类活动审批表,按实际支出凭票报销。
(二)参加入闱的非命题工作人员和需要24小时看守保密室试题和卷库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不高于300元,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增加一倍。
另外,工作人员到单位常驻地以外参加考试和评审工作应享受的相关补助,按照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费用
各类考试和评审公告费、宣传费、资料试卷印刷费、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试卷扫描费、运输费、存放看管费、业务培训费、网上报名,以及网络安全维护等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实际支出履行报销手续。
第五条 以上各项开支标准均为含税价。
第六条 相关业务结束后,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填写《延边大学个人收入申报表》,后附相关说明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七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延边大学各类教育考试和评审相关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办法》(延大校发〔2017〕62号)文件废止。
附:延边大学各类考试和评审项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