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各类教育考试和评审相关费用
开支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类考试和评审经费开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各类教育考试和评审项目开支标准的函》(吉财教函〔2015〕36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或社会服务需要承接(担)的各类教育考试和对内外评审活动。
主要包括:
1.服务类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韩国语等级考试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类考试。
2.特类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体育类专业测试。
3.研究生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初复试考试、博士研究生初复试考试。(不含命题费和评卷费)
4.各类评审:职称评审、人才招聘以及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各类对内外评审。
第三条 各项业务由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四条 相关费用开支标准:
(一)命题费
1.艺术类招生考试,每套命题费标准不超过3000元。
2.外语、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每套命题费标准不超过3500元。
3.其他各类考试,根据类型、难易程度及考试时间确定发放标准,每套命题费标准不超过2000元。
(二)评卷费
根据考试类型、难易程度、题型不同,确定发放标准。每份试卷评卷费不超过5元。
(三)专家评审费
根据各类评审项目的评审业务量、管理要求和聘请评审专家的职级不同,分为三个层次发放标准:
1.院士、外籍专家每人每天不高于3000元;
2.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长江、杰青、千人、万人等)每人每天不高于1500元;
3.其他专家每人每天不高于800元。
(四)工作人员补助
各类考试和评审工作在入围命题、印刷、报名、考试、扫描、评卷、录取、登分、材料审核、统计整理等工作过程中,需要聘用主考、监考、巡考、试卷监印、试卷押送、存放看护、考场秩序维护、材料统计整理、信息服务等工作人员。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性质、考试时间及工作量的不同,分别确定发放标准。
1.工作人员补助每人每天不高于200元。(不含归口管理部门人员)
2.面试考官每人每天不高于500元。(不含归口管理部门人员)
以上各项费用均包含保密费。工作人员(含归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期间伙食补助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其中,平日伙食补助每人每天50元;节假日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伙食补助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并填报各类活动审批表,按实际支出凭票报销。
(五)其他费用
各类考试和评审公告费、宣传费、资料试卷印刷费、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试卷扫描费、运输费、存放看管费、业务培训费、网上报名及网上阅卷软件更新费、网络安全维护、上缴支出等均按实际支出凭票报销。
第五条以上各项开支标准均为含税价。
第六条 相关业务结束后,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填写《延边大学个人收入申报表》,后附相关说明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七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延边大学各类考试和评审项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