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 “蓝英奖学金”选拔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院:
经管学院2名、朝韩学院1名、汉语学院1名、师范分院1名、理学院1名、中医学院1名、政管学院1名、科技学院2名、药学院1名、工学院1名、外语学院8名。
二、推荐对象:
在校本专科生(2010、2011级)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3、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特别困难学生可适当降低标准);
4、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四、奖学金额:
3000元/人
五、上报材料:
“蓝英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六、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学工办要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申报材料,校学生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申报名单上报校学生处审核前,必须先在班级或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请各学院于5月30日17点之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学生处管理科审核。
延边大学学生处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